134厂:豫新机械厂
国营豫新机械厂(现航空工业新航)坐落在河南省新乡市东北郊,它的前身是国营平原机器厂(现航空工业新航)扩建区。
为了发展飞机高空座舱设备的生产,1962年11月29日国家计委下达文件,批准国营豫新机械厂的计划任务书,确定国营豫新机械厂为飞机高空设备制造厂,在国营平原机器厂扩建区进行建设。1963年4月28日,第三机械工业部正式宣布国营平原机器厂分为两个厂,新建国营豫新机械厂。1963年5月1日,国营豫新机械厂正式成立,5月3日在国营平原机器厂扩建区的基础上开始了全面建设工作。在建厂的同时,当年就接受了8项产品的生产和返修任务。这样,国营豫新机械厂从一开始就形成了边基建、边试制、边生产的格局。
在紧张的基建施工阶段,正值新乡地区暴雨连连,迫使工程进度推迟了近1个月。1—9月只完成了年度计划的38.6%,远远跟不上战备生产的需要。为此,同年9月,厂党委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工厂各项工作以基本建设为中心的方针。10月,充实、加强了工地党委和工地指挥部的领导力量,从而扭转了被动局面,加快了建设进度。国营豫新机械厂的建设,是航空工业补缺配套项目工程,是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建设资金、物质、设备均得到可靠保证。但施工中最大的问题是劳力不足、工种不全,致使计划不能全面落实。面对这一困难,厂领导坚持自己动手,干字当先,将乙方无法完成的厂区土方工程和福利区全部工程主动承担下来,组织力量分头施工,从而大大减轻了乙方的负担,保证了工程建设进度。
为解决主机配套之急需,在厂房尚未交工动用前,国营豫新机械厂坚持因陋就简,搭盖草棚,利用招待所餐厅,自制简易设备,进行产品的返修和试制。随着主要生产厂房101号、102号和103号实验室的先后竣工,各车间相继投入生产。到1965年9月总交工前,不仅完成了773套317A的返修任务,还有11种设计规定的产品投入了生产和试制,其中78、79等产品已达到或接近设计任务书规定的批量。与此同时,还生产了1074和1074A等设计外产品。
1963年底至1965年8月,累计完成产品产量7种1736套(件),总产值634万元,商品产值704万元。
到1965年9月,历经2年4个月,工厂已按初步设计的规模基本建成,工厂建设共占地481亩,其中厂区311亩,福利区170亩,建筑面积共计102173㎡。1965年9月28日,工厂举行了基本建设工程总交工验收大会,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吴融锋在厂基本建设工程总交工投产动用书上签字,批准投产动用。至此,国营豫新机械厂全面建成。

1964年正在施工建设的国营豫新机械厂办公大楼工地 
正在建设中的厂区一角 
1965年9月28日建厂总交工。第三机械工业部、省市委领导和全厂中层以上干部合影

机械加工车间紧张有序的生产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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