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103
1955年,苏联的米格-19跨声速歼击机刚刚装备部队,在1956年刘亚楼赴苏联谈判援助问题的时候,就开始谈米格-19的引进问题了,苏联当时同意给中国制造权。1956年6月,二机部和四局计划在211厂开展米格-19飞机的仿制,并进行了一些生产准备工作。然而由于条件不完全具备,没有进行下去。
1957年,中国同苏联签订了技术引进合同,二机部决定由沈阳飞机制造厂和沈阳航空发动机厂定点仿制米格19P战斗机,战机命名为“东风103”。至1958年7月,苏方图纸到齐,沈飞开始全面铺开米格19P的试制仿制工作。这期间出了一个问题。苏方在将战机结构图纸交付中方时,由于一些原因未能同时交付工艺规程。然而中方却认为工艺规程可有可无,苏方不提供可以自己编写,所以就没有要求苏方补上。后来苏方专家多次强烈建议中方补充引进工艺规程和装备,但中方都拒绝了,认为“用不着”。结果仿制开始后,正赶上全国掀起了“大跃进”运动,在二机部及四局提出了”快速试制“的口号下,沈飞也不例外,急着赶进度,争先进,中方技术人员随意更改设计和工艺规范,对苏联资料也不认真研究,一味图快。对于苏方未能提供的工艺规程,中方技术人员就自己关起门来搞“创新”,硬是编写出了错误百出的工艺规程。另外,当时中苏关系已经大幅度降温,苏方专家奉了国内指示,对于中方不请教的问题已全无热心,任其胡改工艺,基本是冷眼旁观。
1958年2月,112厂收到米格-19P飞机技术说明书,进行试制准备,1958年7月图纸到齐。是年8月,在生产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的基础上,正式开始米格-19P及其发动机的试制工作。为了落实四局提出的“快速试制”方针,沈阳两厂在试制中,除图纸全部采用苏联的以外,工艺技术资料主要由自己编制,苏联资料仅作为参考,并且全部使用了自己制造的工艺装备(苏联曾再三提出卖给我国一套工艺装备,均被婉辞)。
1958年3月,航空工业展开对米格-19型战斗机的仿制工作。对于米格-19的仿制工作,苏联方面提供了完整的全套图纸资料,但是专家来得比较少。为了仿制米格-19,苏联原本同意派遣一批专家来华帮助工作,并且签订了正式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米格-19的专家应于1958年初陆续来华,但是很多专家一直拖到10月末才来,而有的专家则根本没来,其中包括我国特别需要的发动机厂总工程师和总工艺师的顾问等。由于这些专家告缺,因而使发动机试制进度一拖再拖。
在设计方面只派来了一位总设计师代表谢苗诺夫,他是米高扬设计局的副总设计师。当时的112厂因为有了米格-17F的仿制经验,所以对米格-19的仿制有些轻视。再加上当时受到1958年大跃进的影响,破坏了保证质量的必要制度,更改设计图纸只从工艺方便出发,对苏联的设计并没有完全吃透。
1958年3月下旬,飞机、发动机厂领导干部会议召开,根据党中央提出的“在15年后,在钢铁和其他重要工业产品的产量方面赶上或超过英国”,“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对于主要工业产品,特别是国家建设和国民经济技术改造所必需的技术设备,应当通过仿制的方法,逐步达到能够自行设计和制造的目的”以及“多、快、好、省,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的方针,航空工业重新修订了“二五”计划。修订后的计划提出,“二五”期间航空工业奋斗的目标是:充分发展生产能力;培养又红又专的干部,努力学习苏联先进经验,提高技术,积极开展新品试制,使航空工业产品在品种、性能、质量和数量上基本满足军需民用;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和产品设计工作,达到从仿制向自行设计的跃进;大量生产民用产品。建成完整的、独立的航空工业体系。并且具体规定1958年的工业总产值比1957年翻三番,当年仿制的新机品种要相当于“一五”计划的总和。
这次会议刚刚结束,航空工业在1958年4月又在上海召开了民品工作会议,提出了“思想解放再解放,生产跃进再跃进”的口号,大批“航空神秘论”、“航空特殊论”、“条件不足论”,大搞所谓“反保守、比干劲,一年赶上国内先进水平,二年赶上国际先进水平”。此后又不停地大搞所谓“拔白旗,插红旗”以及“反右倾,放卫星”等群众运动,不断掀起所谓“西安高潮”、“重庆高潮”、“长春高潮”等等,一次会议一次高潮,一次高潮指标提高一级。到1958年底在哈尔滨召开的航空工业现场会议上,进而提出了“五番是上游,三番是中游,一、二番是下游”、“任务越大,干劲越大,奇迹越多,困难变少”、“小干不如大干,大干小困难,小干大困难”、“压力就是动力,压力越大,动力越大”,同样,也提出了“人有多大胆,机有多高产”。
盲目追求高指标,随心所欲地大搞产值翻番,给航空工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这其中突出表现在航空产品质量问题上。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面前,不少同志开始警觉。从1959年3月起,四局开始强调抓产品质量,一些工厂陆续开展了质量检查。在一机部部长赵尔陆分别于1959年5月19日和6月4日就整顿生产秩序提高生产质量问题给机械工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发了两封信后,当年7、8月份,航空工业分别在哈尔滨和西安召开了主机和辅机工厂质量会议,试图适当压缩一下空气,降低一些过高的指标。
不过这次质量整顿运动阻力重重。哈尔滨质量会议之后,上级机关有的同志提出,“航空产品质量第一”的口号不符合多快好省的总路线,容易产生副作用。经过多次批评,四局被迫于1959年8月19日专门发文,取消了“航空产品质量第一”的口号,而改用“优质高产”的口号代替,整顿质量的运动事实上中途夭折了。

而对于米格-19P这种新型歼击机,在仿制时本应兢兢业业,谨慎小心。但是在当时的政治气氛下,航空工业的一些领导同志过高估计了“一五”取得的成绩和当时的实际技术水平,提出所谓“航空产品大跃进的主要任务是快速试制出新产品”,一味求快。原定米格-19P是在1959年国庆前试制成功。以后层层加码,不断提高进度,最后确定1958年底试制成功。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在1958年8月召开的航空工业技术会议上,大力推广了歼教1快速试制的经验。112厂试制的首批第一架米格-19P仿制飞机原型机(含国产发动机)于1958年12月17日由王幽淮驾驶首次试飞成功。1959年2月16日试飞合格。1959年4月26日,由国家鉴定委员会正式鉴定验收。整个试制周期比米格-17F大约缩短了一半。
在“左”的思想指导下,米格-19P在试制中出现了严重问题。
首先是不重视苏联提供的资料,尚未吃透技术,就随便更改设计和工艺规程。按照常规,仿制产品应该首先消化设计和工艺资料,摸清特点,掌握技术。但当时却把这些作为迷信而加以破除,不仅没有组织专门队伍进行研究消化,而且许多资料都没有翻译。例如,直到1960年,410厂仿制的米格-19P用RD-9B发动机技术资料,还有三分之一以上没有翻译过来,大量原文技术资料长期无人问津。对于仿制质量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工艺资料和工艺规程,同样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1958年7月米格-19P技术资料到来之前,112厂既开始自行编制工艺规程;技术资料到厂之后,也不组织校对和复查。有一个时期甚至规定不准工艺人员查看苏联技术资料,认为要“憋”一下,自己编出全套工艺流程。因此,自编的工艺资料十分粗糙,错误百出。
而有些工艺规程过分简化,只有工序没有工步。在“工艺装备标准化、工艺流程典型化”的口号指导下,任意修改工艺流程。例如,米格-19P飞机镁合金零件的热处理保温时间,原工艺规程规定为13~14小时,自编工艺规程时不经试验就随意改为11~13小时,实际操作时又随便改为8~9小时。再加上工艺纪律不严格更是造成了严重问题。例如410厂通过分解一台RD-9B发动机检查,发现许多不可缺少的工序都漏掉了,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毛病达到15000多个。其次是工艺装备选用太少,制造质量也很差。为了追求试制进度,在“工艺装备选用愈少愈好”的口号下,盲目削减试制必需的工艺装备。例如,410厂在生产了RD-9B发动机两年之后,才搞清楚了生产这种发动机需要工装和工具35000套,而试制仅选用了5000多套。同时,工艺装备的制造质量也十分低劣,连米格-19P飞机装配所必需的标准样件,本身就有大量不协调的地方,致使工艺装备和产品长期不能协调和互换,后患十分严重。由于产品质量不好,飞行中多次发生重大事故。例如1959年12月,米格-19P飞机由于油箱导管漏油,造成空中起火事故。
再加上苏联此时一直不配合。按照协定,苏联应该分别在1959年上半年和1959年年底将米格-19飞机的特设、附件技术资料415份全部交付我国,但到1960年6月30日为止,米格-19的技术资料尚缺45项,占10.8%。给仿制工作造成巨大困难。在已经交付的资料中,有的不成套,混乱差错现象也很严重,米格-19P飞机机头罩上所用的防波橡胶资料,本应同飞机成套资料一同交付,但苏方迟迟不给,迫使我国组织有关单位试制了近一年时间,配方数十种,未能成功,直接影响飞机制造质量。
在此时试制尚未过关,就仓促决定大批生产。“一五”仿制的经验已经说明,试制飞机首次上天,并不意味着试制成功,其后还要经过大量的试验和试飞工作,确认飞机的性能和质量达到设计指标之后,才能算作试制成功。而从试制成功到稳定地进行成批生产之间,还必须有一个过渡阶段,那就是工艺定型。而米格-19P的试制完全违背了这些规律。在试制阶段粗制滥造,强行装配,凑合过关。在1959年1月9日,就发生了仿制的米格-19P在空中射击试验时,因装配质量不好,座舱盖飞掉的事故。
承担米格-19发动机生产任务的410厂,从1959年4月到1960年4月间,先后发生了RD-9B发动机离心活门齿轮打坏、涡轮叶片折断、后轴承座磨损、中机匣锈蚀等20项重大质量事故。在抽查的一台发动机的610个零件中,合格品仅有82个,占8.8%;超差品102个,占11.1%,必须返修的497个,占48.7%;报废的280个,占31%。三年中生产出来的该型发动机,没有一台合格品。1959年勉强交付部队40台,降低一半寿命使用,还不能保证安全。
在试制和批生产过程中,工厂出现了不顾质量的“大干总产值”热潮。40天就完成了全年总产值的21.7%,而且在未鉴定定型的情况下,即投到批生产。米格-19P(东风103)到1960年7月停产,共生产65架,加上苏联来的一架样机共计66架。到1960年底,由于飞机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因此仅在1959年交付空军两架,还只能供航校训练使用,一架也不能用于作战。由于飞机生产完后无法使用,只得翻修。到1964年完成全部翻修工作。1962年至1964年陆续交付空军66架。
